無線產品CE認證指令,無線指令(R&TTE)
R&TTE無線電及通訊終端指令TelecommunicationsTerminalEquipement
關于無線遙控產品、通訊產品,必須符合R&TTE指令(無線電及通訊終端指令)-1999/5/EC要求。
R&TTE指令所包括的產品有:
1.短距離無線遙控產品(SRD)例如:遙控玩具汽車、遙控報警系統(tǒng)、遙控門鈴、遙控開關、遙控鼠標、鍵盤等。
2.專業(yè)無線電遙控產品(PMR)例如:專業(yè)無線對講機、無線麥克風等。有繩電話、傳真、MODEM、電話答錄機、小總機(PABX)、無繩電話CTO、CT1、 CT1+…、ISDN(數(shù)字電話產品)、DECT(增強型數(shù)字無繩電話)、GSM、CDMA…
3.藍牙產品 例如:藍牙耳機。
無線電及通信終端產品,測試認證包括:
電磁兼容測試EMC
安規(guī)測試LVD(新指令中,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品,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)
根據(jù)歐洲ETSI標準,美國FCC認證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(RF測試)
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(Notification)
CTR(TBR)測試
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(SAR評估)
R&TTE證書對于此類產品在歐洲市場的銷售具有重要意義,MOST所頒發(fā)的R&TTE證書是您信心的保證。
電子電器產品CE認證-R&TTE指令相關的協(xié)調標準
標準號標準題目備注
EN50360:2001說明移動電話符合有關人類暴露于電磁場(300MHz-3GHz)基本限制的產品標準
EN50364:2001對于工作頻段為0Hz-3GHz的、用于電子物品監(jiān)控(EAS)、無線電頻率識別(RFID)及類似用途的裝置,人體暴露于其電磁場的限制
EN60215:1989無線電發(fā)射設備的安全要求
EN300065-2V1.1.1(04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接收氣象或導航信息的窄帶電報打印設備(NAVTEX)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065-3V1.1.1(04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接收氣象或導航信息的窄帶電報打印設備(NAVTEX);部分3:含R&TTE指令第3.3e條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152-2V1.1.1(07-2000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海洋緊急位置指示器無線電信標(EPIRBs),用于121,5MHz或121,5MHz及243MHz導航頻率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152-3V1.1.1(04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海洋緊急位置指示器無線電信標(EPIRBs),用于121,5MHz或121,5MHz及243MHz導航頻率;部分3:含R&TTE指令第3.3e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162-2V1.1.2(12-2000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用于水移動通訊業(yè)務VHF波段的無線電話發(fā)射器臺及接收器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3e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162-3V1.1.1(04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用于水移動通訊業(yè)務VHF波段的無線電話發(fā)射器臺及接收器;部分3:含R&TTE指令第3.3e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219-2V1.1.1(03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地面移動服務;主要用于模擬對話、帶內或外射頻連接器的無線電設備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.
EN300220-3V1.1.1(09-2000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短程設備(SRD);功率為500mW,占用頻率2525MHz-1000MHz之間的無線電設備;部分3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224-2V1.1.1(01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現(xiàn)場頁面調度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296-2V1.1.1(02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地面移動服務;帶模擬對講的整體天線的無線電設備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328-2V1.2.1(11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寬帶傳輸系統(tǒng);工作頻帶為ISM2,4GH、使用展頻調節(jié)技術數(shù)據(jù)傳輸設備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330-2V1.1.1(06-2001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短程設備(SRD);頻率為9kHz-25NHz及環(huán)行感應天線頻率為9kHz-30NHz的無線電設備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
EN300339:1998(05-1998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電訊設備的一般電磁兼容性(EMC)
EN300341-2V1.1.1(11-2000)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標準(ERM);地面移動服務(RP02);使用整體天線,向接收器發(fā)送特殊應答傳輸信號的無線電設備;部分2:含R&TTE指令第3.2條項下主要要求的EN協(xié)調標準